一、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的申报条件㈠申报范围:凡从事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货代及船代、道路货物运输、小件快运、邮政快递、民航货物运输、物流园区等交通运输企业均可参加“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的申报。㈡申报条件: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改造、提升现有货运运输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推动信息技术应用,逐步从传统产业向现代物流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设;2.努力提升社会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意识;3.企业经济效益连续三年业绩良好,并达到同类企业先进水平以上;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4.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及内外环境优美等方面有特色的企业;5.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企业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二、全国交通运输优秀物流管理者的申报条件㈠申报范围:凡从事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货代及船代、道路货物运输、小件快运、邮政快递、民航货物运输、物流园区等交通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全国交通运输优秀物流管理者”的申报。自2010年荣获“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优秀物流管理者”将直接命名为“全国交通运输卓越物流管理者”。㈡申报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 “三个服务”,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交通运输部党组重大决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2.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求实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勤奋好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优秀,富有创新精神,无违章操作和任何责任事故。4.牢固树立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仪表整洁,言行举止文明,服务优质,接待服务对象热情耐心,无冷硬粗硬现象,坑蒙欺诈等不良作风和行为。5.善于探索,勇于创新,在研究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等方面开拓进取,成绩显著。 三、全国交通运输优秀物流技术装备供应服务商的申报条件㈠申报范围:在国内经营为物流与运输行业提供有力的技术与装备产品支持的企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运输车辆、新能源物流车、叉车、仓储设备及周边产品、自动化系统、信息技术与设备、托盘、货架等产品或企业品牌”。㈡申报条件:1.企业有一定规模和品牌价值,在行业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企业社会责任上合格,具有一定的公众认可度和美誉度;2.努力提升社会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意识;3.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4.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及内外环境优美等方面有特色的企业;四、材料要求参加申报“全国交通运输先进物流企业和优秀物流管理者及优秀物流供应商”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填写并如实提交《申报表》(见附件二(2)(3)(4))和先进事迹材料,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单位简介及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字数要求不少于2000字,并另外精简提炼出一份3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同时可提供单位和个人工作照片。有关纸质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电子文本一份。>